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12-01 16:12:15 【打印】 【关闭】

各有关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党员的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建设,现就2012年下半年的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按《2012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安排学生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和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新生党员在优良校风、学风创建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工作中创先争优。认真做好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加大对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

三、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发展党员,在发展过程中严把质量关。根据省委教育工委下达给学校的2012年党员发展计划数和各基层党组织编报的2012年党员发展计划及上半年党员发展实际,结合近三年发展党员情况,学校对各基层党组织下半年可发展的学生党员计划数进行了局部调整(具体计划数见附件2),各基层党组织增加部分的计划名单必须及时报组织部审批。各基层党组织同时要认真做好2013年党员发展计划的准备工作。

四、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参照《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内容见组织部网站),即发展大学生党员要进行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部分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五、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方可以办理转正手续、不得提前转正。非延长预备期都必须在本学期内完成转正手续,不得无故拖延。

六、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学生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强化学生党员的组织生活纪律意识。同时要做好组织生活的考勤工作,并及时将组织生活的内容认真记入基层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中。

七、学生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www.sb-788.com审批或备案,如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党内处分。遇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www.sb-788.com汇报。

八、认真做好学生党员的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的将学生党员的信息录入党员基本信息库,定期更新,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培养和教育的情况。

附件1:2012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2:2012年下半年各基层党组织学生党员发展计划总数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下半年学生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 名额分配表.xls 

copyright 2003-2011 南京工程学院www.sb-788.com、党校主办 email:zzb@njit.edu.cn 电话:025-8611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