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3年江苏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6-12-01 15:12:19 【打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江苏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现结合江苏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建设高教强省的宏伟目标,以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高校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应坚持以下主要原则:

1.推动发展、服务大局。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推动科学发展、建设高教强省的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到促进教育教学、加强科学研究、推动社会服务等学校事业发展大局中谋划,更好地把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用学校事业发展的成效衡量和检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效果。

2.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领导方式、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使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加充满活力。

3.以人为本、民主公开。积极发展高校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尊重教职工和学生的办学主体地位,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推进高校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4.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办学传统和特色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完善党建考核的方法和指标体系,鼓励基层党组织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努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制度更加健全,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更加有效,服务保障更加坚实有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发挥好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江苏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特色。

(一)基层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高校基层党组织健全,设置科学合理,制度规范配套,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制度规范开展活动,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党组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院(系)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二)党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服务的制度更加完善,落实更加有效,党员队伍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立足岗位奉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公认,成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党内民主建设富有实效。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和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完善高校党内制度建设,探索推进高校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方式,以发展党内民主引领学校民主管理,以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以党内和谐促进校园和谐。

(四)干部队伍能力明显增强。深化高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管理制度,加大干部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的力度,扎实抓好高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干部培训形式和途径,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能力。

(五)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设计更加严密,初步形成以拒腐防变教育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治理预防机制、纠风治乱长效机制、从严治腐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惩防体系。

(六)党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健全服务、联系群众制度,拓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联系群众的渠道,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党员能够自觉履行义务,主动承担党的工作,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师生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党员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

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到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引导广大党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大学精神的锻造结合起来,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纳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大力营造崇尚学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使高校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学习会、调查研究等制度,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学习表彰等制度,完善“述学、评学、考学”机制,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结合、脱产培训与个人自学结合、理论学习与知识更新结合,通过多种形式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不断优化党员干部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健全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规定》,探索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民主办事、依法办事,驾驭复杂局面、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委全委会的作用,规范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实行高校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度。健全和完善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议事规则。充分尊重学术权力,注意发挥好教授治学的作用,加强对教代会、学代会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学术议事机构、教代会、学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修订《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进一步明确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实现形式,选好配强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健全分工负责制。

对《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与学校决策机构的协商沟通机制,与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规范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达标考核。鼓励支持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开展党建工作“结对子”,互相促进。

(三)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强化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基础

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健全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四位一体的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长效机制,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做好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注重质量,不断改进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探索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质量保障体系。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充分发挥高校党校作用,加强思想入党教育,推进大学生党员教育三级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建立高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党员个体发展的内在需求,为党员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建立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做到党员管理的全覆盖。探索党员正常退出机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强化党支部功能。研究制定高校教职工党支部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暂行规定,紧密结合高校实际,明确教职工党支部和大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重点任务。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党支部设置向新兴学术组织拓展,教职工党支部设在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实体上;在巩固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级、年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党组织进学生社区、进公寓、进社团、进实验室、课题或项目组等有效形式,在学生社区、公寓、社团建立党员工作站或活动中心,实现党支部工作与学生学习、生活的有机结合。扩大学生党总支试点工作,积极研究探索学生党总支的有效工作机制,帮助学生建立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平台。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和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谈心制度和党员思想汇报制度,把经常性的党内生活作为教育党员的主要手段。找准党支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建立党组织活动项目化、目标化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形式生动、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组织生活实效。

(四)着力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高校党内民主建设

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高校党务公开,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制度,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健全和完善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健全和规范全委会、常委会向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述职述廉制度,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对常委会进行询问、质询制度。制定高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员代表任期,落实代表主体地位,保障代表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选择部分高校试行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

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研究制定高校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实施办法,选择有关高校开展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试点,改进院系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提名、介绍和选举方法,院系党组织换届时采用组织推荐、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经由所在院系党员直接选举产生院系党组织领导班子,报高校党委审批。对“公推直选”产生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制定任期目标责任、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辞职免职等配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推直选”工作质量。

(五)健全机制,积极提升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功能

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健全党员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制度机制。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强化责任意识,推行党员承诺制,党员的工作目标向师生公开承诺,党支部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领导干部接待群众等制度,积极为党员干部搭建联系服务群众的平台。创新服务载体,推广结对帮扶、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多种做法,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开展高校和企业、社区之间党组织“统筹共建”活动。在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名党员每学年都要至少做到:向党组织反映一次党内外群众意见,联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次主题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构筑高校干部人才高地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正常退出机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建立并完善干部挂职锻炼、岗位交流等制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办学治校能力,特别是提高对国家法规政策、学校决策的执行力。

认真做好干部培训工作。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高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研究,建立省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师资专家库,在省内外建立高校干部培训与实践基地,发挥好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大力推广网络培训和在线学习,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五年内,省、校分层次以不同形式将全省高校中层以上干部基本轮训一遍。

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内培外引”,建立有利于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努力帮助各类人才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创设适合人才成长的氛围,实现高校事业的科学持续发展。

(七)创新评价激励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整体提高

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和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办法,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群众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

健全党建创新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江苏高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开展“最佳党日活动优胜奖”和“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制定《江苏省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标兵评选办法》,原则上每两年一次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每四年评选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标兵。总结推广高校党建工作先进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力争推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2012年“七一”前,省委教育工委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八)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

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出现干部作风问题、腐败问题的领导干部,追求其相关责任。

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之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思想理论和文化支撑。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完善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把反腐倡廉要求与业务管理相结合,规范程序,约束权力,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发挥好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继续开展高校巡视工作,完善巡视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巡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高校党委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重视党务干部的选拔培养,按照德才兼备、专兼结合、精简高效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望高、有奉献精神的同志选任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关心党务工作者成长,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始终保持党务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

(三)积极推动党建理论研究

以省学校党建研究会为依托,充分发挥高校人才集中、学科综合的独特优势,组织高校党务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成立江苏省学校党建研究中心,每年确立重点课题,开展重点项目攻关,定期组织党建研究论文评比和表彰活动,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四)加大投入保障力度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党建工作经费要列入学校、二级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党员缴纳的党费,除按规定上缴上级党组织之外,要适当返还给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加快硬件设施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与设备。推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信息化,建好党建网站,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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